2020-08-14 15:44:52来源:转载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通知说明: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9月3日-6日,考试报名,审核,缴费等均有网上实行。
一、考试时间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日期为10月31日,具体日程如下:
二、考试科目
1.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代码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1)
2.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文件精神,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目: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获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自2017年下半年起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上述各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经教育部同意,我省暂不开考“俄语”和“小学全科"学科。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江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报考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瓷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
6,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二)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被撒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9月3日-6日,6日截止到17:00;
网上审核时间:9月4日-9日,9日截止到17:00;
网上支付时间:9月4日-9日,9日截止到24:00.
2.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ca.ed.cn)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居住证或学籍所在地级市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考生在网上审核通过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一经审核通过,考生信息无法更改,缴费时间截止后,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3.各市教育考试机构统一使用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考试报名管理工作(网址:https:/ntckwnea.edu.cn)报名结束后,各市教育考试机构采用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编排考场,申报试卷。
4考生可于10月26日-31日在网上打印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